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和《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青川县人民法院现有31名人民陪审员于2025年1月15日任期届满,不再担任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时,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感谢以下人民陪审员为法治事业作出的积极贡献!
现将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名单公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柳桂珍(女)、陈国华、李国锋、卜清龙、蒲清梅(女)、韩丽(女)、陈万菊(女)、李小刚、张晓海、何先伦、卢中平、苟文凯、张浩、田静(女)、温润兰(女)、李波、徐世辉、赖华(女)、左红梅(女)、何学玉、张俊忠、王有恩、毛开田、刘莉(女)、侯刚、冉倩(女)、黄平安、邓春燕(女)、邓晴(女)、李凤(女)、刘寅平(女)
特此公告
青川县人民法院
青川县司法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