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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整改验收的公示(第三轮第二十项整改任务)

发布日期:2025-02-07 09:30 浏览量:2583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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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广元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类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7日至2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广元市农业农村局提出。联系人:张友钊,联系电话:19960605122,0839-3263076;邮寄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25号。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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