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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应急局“三措施”认真完成矿监局四川局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发布日期:2025-04-10 10:04 浏览量:1879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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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强化整改责任落实。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专题研究,成立督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下设工作专班,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牵头,股室人员为专班成员,负责督促企业全力做好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安全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各矿山亦成立了整改工作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具体负责问题整改。

二、压茬推进,强化问题整改落地。一是及时下发整改指令书,并要求矿山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逐条对照整改。二是督促矿山企业针对提出的问题,组织矿山管理、技术人员,并邀请专家专题逐项研究,按“五落实”要求编制隐患整改方案备案。三是务实推进整改实效。针对督导检查反馈的34项问题,我局先后2次深入被检矿山督导问题整改进度和质量。目前,已全面整改32条,整改率94%,延期整改问题2条,对1家矿山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款6800元,现已上缴入库。

三、举一反三,全面提高矿山安全水平。及时将督导检查反馈问题通报给各矿山企业,要求各矿山企业对照问题,结合矿山自身实际组织自查。截至3月底,10家矿山已整改类似问题21条。下一步,我局将督促矿山企业进一步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以非煤矿山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推手,全面推进矿山本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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