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
项目主要内容和绩效目标: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推动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关决策部署,根据《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3〕37号)精神及《“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结合青川实际,在国家实施的“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项目基础上扩大助学保障范围,全面完成青川9人的“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项目。
项目周期: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资金额度:8万元(中央福彩公益金6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2万元)。
项目负责人:青川县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儿童保障股 王 莉 联系方式:189-8129-6678。
项目完成情况:已完成支付8万元。
接受督查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范财务核算;对项目开展绩效运行监控,促进实现预算绩效目标,提高预算执行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一卡通”发放,严格阳光审批、阳光发放,自觉接受监督。
二、项目效果
为建立更加科学精准的儿童福利保障体系,让更多特殊困难儿童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确保全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能够顺利完成学业,为他们的成长成才助力,切实解决求学路上的经济困难和后顾之忧,达到了助学的目的。
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20〕64号),《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