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徽

热点查询: 财政预决算 政府工作报告 优化营商环境 投资政策

单位:县粮食事务中心
地址:青川县北井坝政务中心5楼
邮编:暂无
电话:0839-7202746
传真:0839-7202746
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政策规定,制定粮食流通、库存监督检查等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提出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战略建议;承担粮食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二)负责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具体工作,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责任;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规划的建议;监督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及临时收储政策;负责全县粮食余缺调剂,指导县内粮食销售工作;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提高全县粮食供应保障能力;组织指导全县粮食系统统计工作。

(三)承担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指导全县储备粮体系建设。提出地方储备粮总规模及县级储备粮的总体布局和收储、轮换、动用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制定县级储备粮管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协助在县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及国家其他政策性临时储存粮食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贯彻实施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制定全县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负责库存原粮卫生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抢险救灾工作;指导全县农村科学储粮工作。

(五)制订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全县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指导、协调全县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县级财政投资粮食流通设施项目;制订全县粮食仓储、加工和物流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指导粮食批发市场和城乡粮食流通市场建设;开展粮食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协助做好优质粮油的推广、开发工作;指导粮食企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粮油龙头企业开展惠农服务。

(六)贯彻国家粮食流通财政财务政策和会计制度,组织编报全县国有粮食企业会计报表及会计决算;指导全县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报告工作;负责国家、省、市预算拨付的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会同相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帐账,参与粮食收购资金贷款管理。

(七)制订全县粮食系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粮食行业职业教育培训工作。

(八)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履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